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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(试行)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,保证工程质量安全,我部制定了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,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。
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
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以下简称建筑工程)质量管理,提高质量责任意识,强化质量责任追究,保证工程建设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关于印发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 现将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》(试行)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。
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
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,改善空气环境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。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。 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。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)具体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…
关于印发《济南市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各县(市)区、高新区建委(建设局),各有关单位: 为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工作,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度汛,现将《济南市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实施。
关于印发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建设交通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 现将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。
关于印发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》的 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江苏省、山东省建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: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,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,我们组织修定了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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